您的位置: 首頁 > 新聞動態
長沙商標注冊第60636500號“巴比馬咪”商標準予注冊的決定
來源:http://www.jnlywl.cn 日期: 2023-07-17
長沙商標注冊第60636500號“巴比馬咪”商標準予注冊的決定
異議人媽媽和爸爸控股有限公司對被異議人廣東羅賽納食品有限公司經我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第1779期《商標公告》第60636500號“巴比馬咪”商標提出異議,我局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受理。被異議人已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根據當事人陳述的理由及事實,經審查,我局認為:
被異議商標“巴比馬咪”指定使用于第35類“進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銷”等服務上。異議人引證在先經國際注冊并領土延伸至中國受保護的第G849501號“MAMAS&PAPAS”、在先注冊的第10128739號“媽咪和爹哋”、第10128738號、第6444406號“媽媽和爸爸”、第16413934號“MAMAS&PAPAS”等長沙商標注冊,核定使用于第35類“廣告;為零售目的在通訊媒體上展示商品”等服務上。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服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核定使用部分服務在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屬于類似服務。但雙方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及整體外觀等方面具有一定區別,因而雙方商標未構成使用于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如予并存使用應不致造成相關消費者的混淆誤認。異議人稱被異議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摹仿其商標并侵犯其在先商號權等證據不足。其另稱被異議商標的注冊使用違反了《商標法》第四條、第十條第一款第(七)(八)項、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等相關規定證據不足。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我局決定:第60636500號“巴比馬咪”商標準予注冊。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異議人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宣告該長沙商標注冊無效。